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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口高考专业,江苏省对口高考专业

tamoadmin 2024-05-14 人已围观

简介1.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每年都有很多人参加单招考试,那么江苏对口单招能报考哪些学校呢?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对口单招能考哪些学校 对口单招是什么意思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江苏高职对口单招学校名单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1.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江苏对口高考专业,江苏省对口高考专业

 每年都有很多人参加单招考试,那么江苏对口单招能报考哪些学校呢?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对口单招能考哪些学校 对口单招是什么意思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江苏高职对口单招学校名单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通职业大学、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市职业大学、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三江学院、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什么是对口单招

 对口单招,又称对口高考,对口单招,是相对于普通高中生参加的普通高考的另一概念。对口单招是为了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而推出的一种招生形式。对口单招探索了一种新型的中、高职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丰富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也有力推动了中职教育的发展,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欢迎。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是指专门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选拔优秀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考试。只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如职高、职业中专、中专等。

  拓展阅读:对口单招的优点

 优势一:门槛低、升学率高:高考激烈的竞争使大部分考生被拒于大学校门之外,但对口单招却又给这些学生带来了希望。对口升学是职校学生之间的竞争,相对于普通高考,参加对口单招的人数相对较少,考试难度和竞争程度比普通高考低得多。高中毕业学生在文化课上占绝对优势,如能再学一年专业课,对口单招成功率几近百分之百。

 优势二:双保险:参加普通高考辅导,可以直接升入大学,但一旦考不上,只能回家待业,就业难度很大。而参加对口单招,不仅有了直接升入大学的机会,而且,一旦真的考不上大学,或考生因家境困难等其它原因不想上大学,还能学有一技之长,可以凭借职专毕业证书或职业高中毕业证,直接由学校推荐安置就业,从而彻底解除了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可以说是升学、就业两不误。

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首先,又开设会计专业的大学你都可以报考,考生以应该选择易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其次,个人认为报考厦门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是最好的。再者,既然要考,还是直接上本科好了,专科出来还是要在学啊。

高校会计专业排名

1、北京大学

专业特色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注重会计实务与方法的训练,培养具有会计、审计、理财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现代国际会计人才。学院专业齐全,本科现设有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6个专业。学院应用经济学与工商管理学的研究水平在国内外列前茅,学术成果在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

毕业生去向主要去向是中外企业、金融部门和中介机构,或在国内攻读研究生,或出国深造。

2、清华大学

专业特色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本科学生,需要学习大量的会计、审计、财务、投资、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法律以及数学、计算机等课程。绝大多数专业课程采用国际一流的原版教材,要求学生毕业时能够驾驭现代会计学知识,全面适应国际接轨的需要。

毕业生去向毕业生的去向主要为攻读研究生、出国深造、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等大型国企。

3、北京工商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院会计专业最早可追溯到1960年北京商学院商经系会计专业。1995年开始招收该专业的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学生。1996年被商业部评为部级重点学科。该专业2002年率先开始每年从本专业学生中选拔一个“全英语”教学实验班,培养既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又具过硬英语运用能力、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的高级会计和审计人才。

毕业生去向该专业培养高质量的会计人才。历届毕业生几乎100%就业并从事会计、审计或相关工作,就业单位主要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国家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等。

4、中央财经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系始建于1952年。现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层次齐全。曾率先在国内开设外国财务会计专门化专业,并采用英文原版教材授课。

毕业生去向多年来,其毕业生在就业率、社会评价上均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近几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达98%以上。

5、南京财经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是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该校实行对录取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和贸易经济、财政学和税务、金融学和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等6个专业组的学生在组内打通培养的试点。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

毕业生去向近几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在96%左右。主要就业去向为金融系统、进出口公司、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及大型国有企业等,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江苏、长江三角洲和北京、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

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院有会计学、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专门化3个专业方向,下设会计、审计和理财3个系。会计学院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验教学和专业实习、注重学生素质教育的教学特色。

毕业生去向毕业生受到在京单位的普遍欢迎。

8、西南财经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院是全国高校规模最大的会计学院之一,会计学专业已有60多年历史,是省(部)级重点学科。学院设有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CPA(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和会计国际化专业方向。会计国际化专业方向双语教学实验班的部分专业课程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和全英文教学相结合的方式。

毕业生去向毕业生多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领域和机构工作,受到用人单位普遍好评。

9、山西财经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科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现有会计、财务管理两个本科专业。会计学专业设4个主要研究方向:现代会计理论方向,企业财务会计方向,企业财务管理方向及现代审计理论与实务方向,均为当前社会急需人才的领域。

毕业生去向会计学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99.04%;财务管理专业一次性就业率100%;审计学专业一次性就业率97.77%。毕业生的大致走向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金融保险、电信邮政、公路交通等行业和部门,以及国有、中外合资、民营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

10、上海交通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管理学院曾两次获得“上海市高校管理专业综合办学水平评估”第一名。管理学院的会计学专业分财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国际会计方向。学院在国际化教学方面很有特色,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该校大部分学院按学院招生,学生一般在进校两年后,根据其学习成绩、本人志愿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所属专业中再选择专业。学院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美国宾大沃顿商学院等20多所海外著名大学的商学院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每年有几十名学生进行互派交流。

毕业生去向学院培养的毕业生因知识面广、适应性强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生一次签约率达95%左右,其中申请出国的约占5%,录取读研究生的在15%左右,去机关事业单位的约10%,去会计金融投资公司的约25%,去三资企业的约35%,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约20%。

11、东北财经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院是全国第一家财经高校下属的会计学院。该学院目前设置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均为由教育部批准的“全国管理”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是教育部全国重点学科。

毕业生去向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会计管理、审计实务、财务管理或金融管理等实际工作及教学和科研工作。

12、复旦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系设有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国际会计和会计信息系统4个教研室,设有硕士点和博士点。会计学专业为国家教育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该系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和上海市的社科研究项目,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

毕业生去向近年来招收复旦毕业生较多的企业有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教麦肯锡(中国)公司、波士顿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盖洛普咨询有限公司等国际著名咨询公司,IBM、微软、英美烟草等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等。

13、中国人民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商学院会计系设有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两个本科生专业,并开设会计、财务管理和注册会计师3个专业方向。总的目标是:保持并巩固在国内大学会计教育界的一流水平和名牌地位,扩大在国际会计界的影响,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毕业生去向毕业生因质量好、工作能力强而广受人才市场的青睐,连续十几年就业率在人大名列前茅。国家各部委财务司、中国证监会、各大银行、各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大型公司均有该系毕业生担任要职。

1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成立伊始,就全面引进美国工商管理教育方式和西方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等学科的教材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企业管理实践,创建了颇具特色、贯通中外的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教育体系,取得了优异的教育效果。

毕业生去向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和良好的教学质量得到了社会肯定,毕业生就职于大型企业和部委机关,从事管理、咨询、财务、营销工作。

15、西安交通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院设有会计学、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等3个专业和专业方向。3个专业均具有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会计学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西安交通大学目前已与美、英、日、德、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的10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都有数十名学生留学海外。

毕业生去向会计学院多年来培养了数以千计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在我国各条战线上发挥着积极作用,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

16、华南理工大学

专业特色华南理工大学会计学(会计应用软件)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理论基础,较高外语水平,既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又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同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该校本科生在校期间均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或在第三学期结束,前3个学期总绩点排在专业年级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在全校所有专业范围内转专业;或在第四学期结束后,有志学习软件开发的学生可通过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转入软件学院相应专业学习。学生在学期间如学有余力,可跨院(系)攻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

毕业生去向近几年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8%以上。考研比例为32%。就业行业和部门为大中型企业、金融行业、政府部门等。

17、山东财政学院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会计学科是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教授理事单位,山东省会计学常务理事单位。现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两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毕业生去向一次性就业率达92%以上,80%以上的毕业生被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济南、青岛等发达城市的单位录用。

18、上海财经大学

专业特色2000年9月该校“会计与财务研究院”被教育部评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目前全国两个国家级重点会计学科点之一。学院分会计学、国际会计专门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4个方向。其中与国外大学合办的国际会计专业旨在培养一批国际公认的外向型高级会计人才。该专业方向主要专业课程使用国外原版教材。 2000年9月,该院申报的“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入选第二批全国普通高等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会计研究基地。

毕业生去向会计学院学生就业需求比多年保持1∶3以上,个别专业达到1∶6。就业率在95%以上。毕业生适合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内外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和各种中介机构从事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国际会计的毕业生大多在外资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中资企业、国内外各大银行从事会计与财务管理工作。

19、天津财经学院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学系现设有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财务会计、会计与信息技术、审计学、财务管理等6个专业(方向),现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办学层次。

毕业生去向近年来,学院对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8%以上,在天津市高校中名列前茅。

20、厦门大学

专业特色该校会计系1987年成为我国会计学重点学科。与国内同类学科相比,厦大会计学科在主要研究方向和教学方面居于领先地位。部分教研人员被财政部聘为“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和“预算会计改革研究组”的成员,参与我国会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厦大会计学科连续承担国家哲学与社会科学“七五”、“八五”、“九五”重点科研项目,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项目、教育部与财政部以及省级重点科研项目26项。

毕业生去向毕业生就业率在97%以上。毕业生行业流向依次为:企业、读研、金融单位、事业单位、高校及教学单位、机关、科研设计单位。

另附:2007年6月中国大学会计专业排名

1厦门大学

2上海财经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

4北京大学

5清华大学

6东北财经大学

7西安交通大学(陕西财经大学并入其中)

8中南财经大学

9天津财经学院

10西南财经大学

11中山大学

12武汉大学

13湖南大学(湖南财经学院并入其中)

14复旦大学

15南京大学

16江西财经大学

17吉林大学

18南开大学

19中央财经大学

20北京工商大学

21南京经济学院

22暨南大学

为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021年起,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1.对口单招包括本科、专科统招、专科注册入学三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招生宣传

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与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持银联卡(或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所报科目组、专业技能方向(见附件1)必须与考生在中职校所学专业对口。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参加报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明,并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3.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现场签字确认等工作。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录取。

2.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3.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4.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

六、命题

1.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分别组织实施。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

2.文化统考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语文、数学、英语和各专业大类专业理论考试大纲执行,有关高校和中职校在命题教师的选派等方面有责任予以支持与配合。

七、考试

1.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试卷由试卷Ⅰ、试卷Ⅱ两部分组成。试卷Ⅰ为选择题,试卷Ⅱ为非选择题。

2.科目分值: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满分1000分。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3.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分钟)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考试时间(分钟):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

4.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2月29日至3月15日,由各专业联考委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18日、19日两天。

5.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4号)要求组织实施。文化统考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委会的领导下,由各市招办严格按照《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另行下发)文件要求,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

6.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只参加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可以根据意向院校的要求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考。

八、评分与评卷

1.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考委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联考办负责按有关要求具体承担相关评分工作,并对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文化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所有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具体评卷工作由有关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组织实施。

3.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需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九、志愿填报

1.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对象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填报时间为全省对口单招文化统考结束后;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对象为未被第一阶段录取并参加对口单招报名的考生,填报时间为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

2.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科目组相符,农业和艺术科目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专业技能方向相符。

3.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志愿填报,所有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志愿填报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

4.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也是志愿填报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工作。

5.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统招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统招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民办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批次该科目组所有尚未录取满额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时将按先公办院校(专业)服从、再民办院校(专业)服从的顺序依次进行。

6.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设置A、B、C、D、E、F六个“院校+专业”志愿,分两轮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方式进行录取。

十、奖励与照顾政策

考生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方可享受下列奖励与照顾政策。

1.国家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等级,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求,每年省赛后要新增部分项目省级选拔赛。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以上政策实行后,不再实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职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021年起,享受直接录取本科院校奖励政策的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要求。

2.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科目组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1、2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加3分投档。

十一、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对口单招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含本科、专科统招两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阶段包含专科注册入学一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或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录取。

1.第一阶段(本科、专科统招批次)

(1)划线原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农业科目组按种植和养殖两个技能方向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仅划定本科批次分数线。

(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技能方向),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科目组中艺术设计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是: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2.第二阶段(专科注册入学批次)

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括三个步骤。

(1)考生填报志愿。参加对口单招报名,且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填报志愿;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继续参加下一轮;每轮执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填报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3.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十二、转段升学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精神,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2020年转段升学管理办法如下:

1.转段升学对象和计划

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

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

2.资格审查、报名和体检

(1)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

(2)转段考生的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

(3)转段考生所学中职专业应与对口单招科目组(见附件1)相符。符合对口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相应科目组的对口单招。

(4)转段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与对口单招体检工作同时进行。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转段录取。其中,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3.考核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2017〕2号)精神,“3+4”分段培养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并达到转段院校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2)转段升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下同)负责具体实施。转段考生均须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3)试点学校要成立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负责转段考核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4)试点学校须按省教育厅要求制定转段考核方案,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考核各环节工作,及时公示考核结果。每个阶段的过程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报后段培养学校备案;综合评价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工作应在4月30日前完成。

(5)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转段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可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4.志愿填报

仅申请转段升学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可填报对口单招志愿。若考生放弃转段录取,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其中,在校期间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志愿;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专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专科院校志愿。

5.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专科牵头院校。

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6.录取

(1)录取办法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考核合格的转段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试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2)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前进行。

(3)录取要求

转段考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转段录取前凡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段录取。凡被转段录取的,不再参加对口单招等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兼报对口单招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考生成绩达到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要求,可参加本科批次录取。被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录取。

7.为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转段录取工作,全省三年制普通高职院校(不含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在进入第四学年时必须办理中职至高职转段的招生录取手续。相关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报名,报名工作由高职院校按报名文件组织。报名工作结束后,相关高职院校将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十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函〔2010〕56号以及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每生20元,文化统考考试费为每门26元。艺术科目组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科60元,其他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门40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在发放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时按此标准收取。

十四、考生档案移交工作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中职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2001〕8号)文件执行。

十五、组织管理

对口单招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密,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资格审查、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加强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确保考生顺利报考。

各牵头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协调中职校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转段考生资格审查,杜绝非试点项目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同时要强化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有关中职校开展考核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事件,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0年对口单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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